Loading ... 0%
註冊禮
活動詳情
  1. 主辦單位:新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
  2. 活動期間:112年7月12日至112年12月26日止。
  3. 活動對象:
    (一)「新壽大使」:本公司之有效契約保戶(契約限向本公司業務人員所購買,且團險、旅平險除外),具要保人或被保險人身分,且需年滿18歲(含)以上。
    (二)「好友」:新壽大使之親朋好友,且符合以下任一身份者。
    1. 尚未成為本公司保戶的新朋友。
    2. 本公司的老客戶:註冊日往前推3年~111年12月31日,未以要保人或被保險人身分向本公司業務人員購買過壽險主契約商品的客戶(不含團體險、旅平險、意外險)。
    例:小新在112年5月1日收到家人推薦,想註冊成為好友,若小新於109年5月2日(112年5月1日回推3年)~111年12月31日未向新光人壽業務員購買過壽險商品,即符合好友註冊資格。
  4. 活動流程:
    活動網站 https://9ishare.skl.com.tw/
    【步驟一】本公司保戶由活動網站註冊成為新壽大使,選擇欲推薦給好友的業務人員,使用LINE或複製連結的方式,發送邀請訊息給好友。
    【步驟二】好友透過新壽大使發送的邀請訊息,點選活動連結並完成註冊,其後業務人員進行保險需求訪談。好友註冊成功可與其新壽大使獲得限量註冊禮。
  5. 活動贈獎說明:
    【領取資格】新壽大使與其好友皆完成註冊,雙方方可立即獲得限量「麥當勞蛋捲冰淇淋」,註冊禮由簡訊發送禮物票券連結,限量1,000組。
  6. 領獎須知:
    (一) 得獎公告後由業務人員聯繫得獎者,得獎者須簽署「得獎通知書與回函」,如未填寫完整或未於主辦單位所公告之繳交期限內擲回,又或無法取得聯繫以致未能於繳交期限內完成擲回,皆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二) 得獎者應扣繳稅額超過新台幣2,000元時,本公司需依稅法規定扣繳10%稅款,得獎者應於接獲中獎通知後14日內先行將稅金匯給新光人壽,由本公司代繳,否則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三) 得獎者若為未滿十八歲之未成年人,須提出法定代理人所簽署之領獎同意書,方可辦理獎項領取。
    (四) 本公司收取中獎身份確認單後,如確認相關稅金已繳納,獎品將以掛號郵寄給得獎者或經由其業務人員轉送。若獎品為虛擬商品券,將發送獎品序號/密碼至得獎者手機號碼。
    (五) 得獎者手機號碼以本活動註冊資料為主,且僅限中華民國境內號碼,如本公司查無手機號碼或非正確格式,視同放棄得獎機會。
    (六) 得獎者身分認定係依參加者本公司保單之身分證號碼為主,得獎者須提供正確身分證影本,並經本公司確認無誤後方可領獎。
  7. 注意事項:
    (一) 本活動對象限為中華民國國民。
    (二) 本活動為維護客戶活動權益,每支手機號碼限於註冊時填寫一次。
    (三) 本活動已註冊為新壽大使者,無法再註冊為好友身分;但已註冊為好友者,如完成承保後可再註冊為新壽大使身分參與活動。
    (四) 本活動參加者所提供之資料,僅供本次活動所需,以便進行活動通知、獎項寄送、兌獎作業及相關客戶管理與服務。請務必詳細閱讀活動辦法暨注意事項、及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告知事項暨同意書內容。當您確定參加本活動,視同您已了解活動規則並同意提供資料予主辦單位。
    (五) 如參加者為限制行為能力之人(滿七歲但未滿十八歲),必須取得法定代理人(如:父母、監護人)之允許始得註冊;如參加者為無行為能力之人(未滿七歲之未成年人),則請由法定代理人代為註冊申請。未滿十八歲者應於加入活動前,將本服務條款請您的法定代理人(家長)或監護人閱讀,並得到其同意,才可以註冊加入活動。當加入活動時,則視為您的法定代理人(家長)
    或監護人已經閱讀、瞭解並同意本服務條款之所有內容及其後之修改變更。 參加者完成註冊即視同已了解並同意活動辦法及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告知事項暨同意書內容,均視為已取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或符合法律行為之要件。
    (六) 獎品寄送限台、澎、金、馬地區,如為前述地區以外或僅提供郵政信箱地址,恕不寄送。若獎品在郵寄運送過程中,所造成的損壞、遲遞、錯遞或遺失,除因可歸責主辦單位之事由外,概與主辦單位無涉,但基於善意立場主辦單位仍將盡力協調處理之。
    (七) 本活動文宣所載獎項圖片僅供參考,獎項以實物為準,各獎項均不得要求折換現金、兌換其他商品或優惠,亦不得將得獎資格轉讓或轉售予他人,本公司保有以其他等值商品或提貨券替代或更換同值獎項之權利。
    (八)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造成參加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九) 本公司非獎品製造者或提供者,與各項獎品或服務之製造或提供廠商無任何代理或合夥關係,且本活動獎品之保固期限均依廠商出廠時實際提供者為準。得獎者如因本活動各項獎品、服務或保固發生任何爭議,概與本公司無關。
    (十) 本公司就本活動參加者之資格,保有審查之權利,若以偽造、詐欺或惡意之電腦程式或其他明顯違反活動公平性或不正當之方式,或經查核有不符合本活動規定之參加資格者,一經本公司發現或經第三人檢舉,本公司除得立即取消參加者之參加、得獎資格,且不另行通知,並得追回獎品。
    (十一) 若契約有撤銷、解約、終止、或保險契約依法無效、停效等契約效力已不存續之情事者,則取消該新契約所獲得之抽獎機會(若已取得獎項者應無條件退還,本公司並保有追回已發送獎項之權利)。
    (十二) 得獎者參加本活動而需支付之任何稅捐係屬得獎人依稅法之規定所需履行之義務,概與主辦單位無關,倘有稅務法令適用之爭議者,概由得獎人自行向開徵機關提出申訴。※依據財政部《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規定,獎項價值列入中獎人當年度個人所得,說明如下:
    1. 得獎獎品金額NT$20,010元以上者,得獎者必須扣繳10%稅款。
    2. 全年度所得金額NT$1,001元以上者,本公司將依法列單申報。
    3. 其他未盡事宜悉依稅法相關規定辦理。
    (十三) 本活動如有疑義或其它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解釋及變更之權利。如因不可抗拒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與延遲相關公告及發送贈獎通知。如有任何變更,將公佈於活動網站,恕不另行通知。如有疑義或未盡事宜,請致電本活動單位「市場行銷部 客群經營規劃課 (02)23895858分機7281-7285」或寄信至活動小組信箱Email:9ishare@skl.com.tw
季季抽
活動詳情
  1. 主辦單位:新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
  2. 活動期間:112年7月12日至112年12月26日止。
  3. 活動對象:
    (一) 「新壽大使」:本公司之有效契約保戶(契約限向本公司業務人員所購買,且團險、旅平險除外),具要保人或被保險人身分,且需年滿18歲(含)以上。
    (二) 「好友」:新壽大使之親朋好友,且符合以下任一身份者。
    1. 尚未成為本公司保戶的新朋友。
    2. 本公司的老客戶:註冊日往前推3年~111年12月31日,未以要保人或被保險人身分向本公司業務人員購買過壽險主契約商品的客戶(不含團體險、旅平險、意外險)。
    例:小新在112年5月1日收到家人推薦,想註冊成為好友,若小新於109年5月2日(112年5月1日回推3年)~111年12月31日未向新光人壽業務員購買過壽險商品,即符合好友註冊資格。
    (三) 「業務人員」:由新壽大使推薦給好友之本公司保單招攬業務人員(含三階、專銷、團險通路之業務人員及15日薪同仁)。
    註1:不開放新壽員工註冊成為「新壽大使」或「好友」。
    註2:本活動已註冊為新壽大使者,無法再註冊為好友身分;但已註冊為好友者,如完成承保後可再註冊為新壽大使身分參與活動
  4. 活動流程:
    活動網站 https://9ishare.skl.com.tw/
    【步驟一】本公司保戶由活動網站註冊成為新壽大使,選擇欲推薦給好友的業務人員,使用LINE或複製連結的方式,發送邀請訊息給好友。
    【步驟二】好友透過新壽大使發送的邀請訊息,點選活動連結並完成註冊,其後業務人員進行保險需求訪談。好友註冊成功可與其新壽大使獲得限量註冊禮。
    【步驟三】於活動期間內,好友向其新壽大使所推薦之業務人員,購買壽險/活力Go平安新契約,並承保完成,則好友與其新壽大使、及業務人員皆可參加抽獎。
  5. 活動贈獎說明:
    • 【抽獎資格】凡於活動期間內,好友完成註冊並向其新壽大使所推薦之業務人員以要保人或被保險人身分投保本公司壽險/活力Go平安新契約一件,經承保後無契約撤銷、解約、終止、或保險契約依法無效、停效等契約效力已不存續情事者,好友與其新壽大使、及其業務人員各可獲得一個抽獎序號。
    • 【領取方式】請詳閱本辦法「領獎須知」。
    • 【獎項介紹】於活動期間內舉行2次抽獎。每梯次抽獎內容如下 :
    獎項 獎品 說明
    頭獎 新光60周年純金紀念金幣
    (市價約30,000-40,000元)
    新壽大使、好友、業務人員
    各2名
    二獎 【LOJEL CUBO】前開式行李箱24吋
    (市價約9,880元)
    新壽大使、好友、業務人員
    各4名
    三獎 【Montagne】水晶礦杯
    (市價約1,399元)
    新壽大使、好友、業務人員
    各5名
    普獎 【統一集團通用】
    7-ELEVEN 商品禮券1000元
    新壽大使、好友、業務人員
    各25名
  6. 抽獎梯次說明 :
    抽獎梯次 第一梯次 第二梯次
    好友投保
    承保日期
    112/10/3前 112/12/26前
    抽獎日期 112/10/13 (五) 113/1/5 (五)
    (一) 本活動共分2梯次抽獎,第一梯次未得獎之抽獎序號將於下一梯次繼續抽獎。
    (二) 本活動於每一梯次審核抽獎資格,符合資格者之抽獎序號依上述原則發放。
  7. 得獎公告:得獎名單於抽獎日後三個工作天內於活動網站公告,敬請查閱。
  8. 領獎須知:
    (一) 得獎公告後由業務人員聯繫得獎者,得獎者須簽署「得獎通知書與回函」,如未填寫完整或未於主辦單位所公告之繳交期限內擲回,又或無法取得聯繫以致未能於繳交期限內完成擲回,皆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二) 得獎者應扣繳稅額超過新台幣 2,000 元時,本公司需依稅法規定扣繳10%稅款,得獎者應於接獲中獎通知後14日內先行將稅金匯給新光人壽,由本公司代繳,否則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三) 得獎者若為未滿十八歲之未成年人,須提出法定代理人所簽署之領獎同意書,方可辦理獎項領取。
    (四) 本公司收取中獎身份確認單後,如確認相關稅金已繳納,獎品將以掛號郵寄給得獎者或經由其業務人員轉送。若獎品為虛擬商品券,將發送獎品序號/密碼至得獎者手機號碼。
    (五) 得獎者手機號碼以本活動註冊資料為主,且僅限中華民國境內號碼,如本公司查無手機號碼或非正確格式,視同放棄得獎機會。
    (六) 得獎者身分認定係依參加者本公司保單之身分證號碼為主,得獎者須提供正確身分證影本,並經本公司確認無誤後方可領獎。
  9. 注意事項:
    (一) 本活動對象限為中華民國國民。
    (二) 本活動為維護客戶活動權益,每支手機號碼限於註冊時填寫一次。
    (三) 本活動已註冊為新壽大使者,無法再註冊為好友身分;但已註冊為好友者,如完成承保後可再註冊為新壽大使身分參與活動。
    (四) 本活動參加者所提供之資料,僅供本次活動所需,以便進行活動通知、獎項寄送、兌獎作業及相關客戶管理與服務。請務必詳細閱讀活動辦法暨注意事項、及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告知事項暨同意書內容。當您確定參加本活動,視同您已了解活動規則並同意提供資料予主辦單位。
    (五) 如參加者為限制行為能力之人(滿七歲但未滿十八歲),必須取得法定代理人(如:父母、監護人)之允許始得註冊;如參加者為無行為能力之人(未滿七歲之未成年人),則請由法定代理人代為註冊申請。未滿十八歲者應於加入活動前,將本服務條款請您的法定代理人(家長)或監護人閱讀,並得到其同意,才可以註冊加入活動。當加入活動時,則視為您的法定代理人(家長)或監護人已經閱讀、瞭解並同意本服務條款之所有內容及其後之修改變更。 參加者完成註冊即視同已了解並同意活動辦法及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告知事項暨同意書內容,均視為已取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或符合法律行為之要件。
    (六) 獎品寄送限台、澎、金、馬地區,如為前述地區以外或僅提供郵政信箱地址,恕不寄送。若獎品在郵寄運送過程中,所造成的損壞、遲遞、錯遞或遺失,除因可歸責主辦單位之事由外,概與主辦單位無涉,但基於善意立場主辦單位仍將盡力協調處理之。
    (七) 本活動文宣所載獎項圖片僅供參考,獎項以實物為準,各獎項均不得要求折換現金、兌換其他商品或優惠,亦不得將得獎資格轉讓或轉售予他人,本公司保有以其他等值商品或提貨券替代或更換同值獎項之權利。
    (八)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造成參加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九) 本公司非獎品製造者或提供者,與各項獎品或服務之製造或提供廠商無任何代理或合夥關係,且本活動獎品之保固期限均依廠商出廠時實際提供者為準。得獎者如因本活動各項獎品、服務或保固發生任何爭議,概與本公司無關。
    (十) 本公司就本活動參加者之資格,保有審查之權利,若以偽造、詐欺或惡意之電腦程式或其他明顯違反活動公平性或不正當之方式,或經查核有不符合本活動規定之參加資格者,一經本公司發現或經第三人檢舉,本公司除得立即取消參加者之參加、得獎資格,且不另行通知,並得追回獎品。
    (十一) 若契約有撤銷、解約、終止、或保險契約依法無效、停效等契約效力已不存續之情事者,則取消該新契約所獲得之抽獎機會(若已取得獎項者應無條件退還,本公司並保有追回已發送獎項之權利)。
    (十二) 得獎者參加本活動而需支付之任何稅捐係屬得獎人依稅法之規定所需履行之義務,概與主辦單位無關,倘有稅務法令適用之爭議者,概由得獎人自行向開徵機關提出申訴。
    ※依據財政部《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規定,獎項價值列入中獎人當年度個人所得,說明如下:
    1. 得獎獎品金額NT$20,010元以上者,得獎者必須扣繳10%稅款。
    2. 全年度所得金額NT$1,001元以上者,本公司將依法列單申報。
    3. 其他未盡事宜悉依稅法相關規定辦理。
    (十三) 本活動如有疑義或其它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解釋及變更之權利。如因不可抗拒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與延遲相關公告及發送贈獎通知。如有任何變更,將公佈於活動網站,恕不另行通知。如有疑義或未盡事宜,請致電本活動單位「市場行銷部 客群經營規劃課 (02)23895858分機7281-7285」或寄信至活動小組信箱Email:9ishare@skl.com.tw
新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版權所有
主辦單位信箱: 9ishare@skl.com.tw
客戶服務專線 0800-031-115